我直接丢下王远晴,去了。
小饭馆灯火暗淡,但生意很好。
老板笑呵呵看着这班傻b工人,我猜他心头正暗喜:草!这些寂寞的家伙的钱真他妈好赚!
老梅点了一盘韭菜炒蛋,一碟花生米,一份紫菜汤。我叫他加了一个春笋烧肉。老板说没有春笋,只有冬笋。
我瞪了老板一眼:换个红烧大肠。
老梅极爱红烧大肠。假如他做了国家总统,某年某天,梅总统正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我打个电话给他,说回来吃红烧大肠,他绝对二话不说,弃官而至。
菜还没上,两瓶啤酒就被我们灌下去了。老梅显得很兴奋,又叫了四瓶。他点菜叫酒从来不含糊。
我问他今天急匆匆找我出来有什么事,难道就是为了喝酒。
他说:“来,吃猪大肠。”
红烧大肠已被老梅吃了多半,只见他满嘴油淋淋的,一副禽兽之相,叫人不寒而栗。看在多年兄弟份上,我真不该这般损他。但老梅抬头问我:“老刘,大肠吃多了,是不是会变成猪?”
只能说,两个人在一起呆久了,即便是同性,也会有心灵相通的时候。
他问我啤酒还要不要,红烧大肠还要不要。
“啤酒还要,但红烧大肠坚决不要,再加一碟花生米佐酒吧。”
他絮絮叨叨开来:“老刘,你记不记得我和李雪在一起多久?我都不记得了。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姑娘,文文静静的,一头学生发总是香香柔柔的,呵,谈了没多久我们就同居了。李雪一个那么好的女孩啊。爱情这东西很奇怪,说没也就没了,其实,她真的很性感啊,我有一晚上干了她五次,五次啊,第二天老子骑车去兼职,在广场头发晕、眼发花,差点就撞死一个晨练的老太太。”
说到这里,老梅停顿了一会,想了想又语重心长的教导我:“你丫以后不要再写诗了,当初把你写的那些酸掉牙的玩意郑重其事的抄了一份,在月亮和小鸟都异常朦胧的夜晚,塞给了李雪。我操,她妈的回去看完后,立马打个电话给我,要把终身托付给我,说我和别人不一样,是个诗人。他妈的,后来她问我怎么不写诗了,我就说现在的诗坛太臭,出了许多败类,就封笔不写了。她半信半疑,用自己那一对**思考了良久,然后说,老梅,你趴上来寻找点灵感吧,你和别人不一样。说完面色潮红,湿润非常。”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问。
“我和晶晶说借钱,她有钱,但她不给我。今天,我跟李雪拿了十万块钱,她二话不说就给我打过来了。”老梅看着我,两眼发红。
我默默的点了一支烟。
老梅前任女友李雪给他钱,现女友晶晶不给钱,然后他就发疯了。
“资金的问题,算是解决了,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老梅说。
两人沉默的时候,我手机响了,王远晴打电话问我在哪,说一个人无聊,想找我。
我说我在忙。
然后挂了电话。
“谁啊?”老梅呆滞的抬起眼。
“王远晴找我。”
“叫她出来,妈的,就她有钱是吧,就刺猬头有钱是吧,叫她过来!让我们告诉她,我们不比任何人差!”
为了在王远晴显摆一下,我们换个高档的地方喝酒。
老梅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喝点小酒,把她给搞了再说。这女人不睡不行,今晚她陪你,明晚就指不定在谁怀里了。
我认为老梅把人想得太坏,王远晴也不一定就是他想的那样势利。
王远晴来了,还换了一套更性感的衣服才来,屁股裹得紧紧的,胸脯撑得大大的,弄得我心慌慌的,巴不得马上就可以去和她开房间云雨一番。
出了超市,意气风发地走在王远晴左边,随手一招,喊停一辆出租:师傅,去稻花香。
王远晴抿着嘴笑,左边脸颊随之露出一只小酒窝,看起来煞是动人。
我发现老梅站在王远晴背后直勾勾地盯着她屁股看,就狠狠瞪了他一眼,意思是说:她现在是我的女人,你不许再打坏主意了。
这时王远晴已经打开前门坐上去了。
稻花香是以饭菜难吃而且又贵又装逼而著称的,但我们为何还要选择这么一个变态地方吃饭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和大家一样属于贱人的范畴,或者说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这样说还不准确,应该是被情欲冲昏了头脑,那种短暂的易逝的然而又是可贵的情欲。
英国人塞缪尔-约翰生说:她活许是愚蠢的,或许是邪恶的,但美色本身却是可贵的。英国人总是很绅士,连“好色”这样看起来比较刺目的字眼,也能表达得如此优雅。可以这样说,就因为这句至理名言,我更加坚定地步入了这家老梅极度反感的饭店。
我估计王远晴是没来过此地的,不然她早该反对了。老梅的反对则说明了这家饭店的确是来对了。老梅饭量不大,但吃菜却极其惊人,我可以简单的举例说明一下,假如我们点了四个菜,那他会在半个小时之内吞噬掉三个菜,吃完还请求再上一份红烧大肠,因为他实在太喜欢吃红烧大肠了。
服务员将我们引至三楼的包间。包间很雅致,靠窗的位置摆了一盆兰花,这倒是跟今晚这顿饭很相宜。王远晴对我一笑,看来这女人内心深处还是埋着稍许情趣的,这让我对她的渴求又增添了一份砝码。我们很自然地紧挨着坐到了一起,实际上饭桌不小,六个人吃饭也不挤,老梅在我们的对过显出一些形单影只的抑郁,我知道他还在抱怨不该来这吃饭呢。
我不想再提那些难吃的饭菜了,这不是徒有虚名,它墙角的一盆兰花在你身边摆上两个小时就值几百块钱了。但王远晴似乎很开心,因为她点了一份黄瓜段,黄瓜段旁边是蜡烛,蜡烛则让我想起了吴大伟讲过的一个笑话,新婚之夜洞房,光线太暗,女的说点蜡烛吧,男的说我靠第一晚不要玩的那么大吧。
我又将它讲一遍给王远晴听了,王远晴听了笑得花枝乱颤,我认为她的胸脯在她大笑的时候可能是件危险品,很可能由于摆动幅度多大,砸伤我低朝向她的脸。
王远晴的酒量不可小觑,我们喝了一箱百威,老梅因为菜不合胃口,酒也少喝,分到王远晴胃里至少也有四瓶,她居然跟没事一样。
下一楼付账后,老梅一出门就开始叫:“老刘,今晚酒没喝好,酒没喝好的原因,主要是你选的饭店不对,跑这鸟地方――,不是犯贱么?”
听他讲脏话,王远晴侧过脸对他看了一眼,老梅也意识到自己不该在王远晴面前说脏话,但他却故意对我说:“没事,没事,王远晴又不是外人,王远晴现在是咱哥们,王远晴现在是咱弟妹。”
他丫的嘴就是这样,本来一句好好的话,临末尾就变样了,在路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出王远晴的眼神其实是欣喜而又兴奋的。唉,女人啊女人,要说是谁诱惑了你,那可不是我,但那也绝不是你梦想中的爱情,而是撒旦瞬息间潜入了你的心房。
城市的夜晚,四处游荡着寂寞而又饥渴的魂灵,他们附到异性的肌肤上(我是说彼此依附),摩擦,**,若即若离,惹得情**花烧得劈里啪啦直响,何况已经相熟了的王远晴和我?在酒精的作用之下,从我们肉体里蹿出的欲望精灵能不偶尔交缠一下么?甚至我都这样认为,给她再灌一点迷魂汤那都是纯属多余的。
我们最后达成了一致,先去喝茶,找了一家夜茶店,我和老梅先上了厕所,出来时,王远晴已经给我们叫好了茶点。
喝茶时,不知老梅说了句什么把王远晴逗乐了,双腮飞起了桃花,变得酡红酡红的。我心尖儿不禁微微一颤。
一切都让人再满意不过地进展着,我仿佛已经看到在一间简洁雅致的情侣标间里,王远晴将提包随手扔到了宽大的单人床上,用她那双春潮泛滥的眼睛骚情款款地望着我说:darling,咱们先洗个热水澡吧。不,不,她肯定不会用“darling”这个称呼,她应该会称呼我为“笨蛋小狗”。
喝茶的时光原本是舒缓而悠闲的,但在现在却比较难捱,我一直在焦躁地不停拿出手机来看时间。
九点一刻,九点半,十点,十点零五分、、、
靠,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我已记不清当时自己都扯了些什么鬼话。
这时王远晴电话响了。
她拿出手机,说了声“不好意思,接个电话”,就起身往外走。
我目送着王远晴的圆屁股摇摇摆摆地离开,心头一阵瘙痒。
片刻之后,王远晴回来了,拿起放在椅子上的提包,显得很难为情地说:“刘俊扬,梅国辉,真的很抱歉,我必须得回去一趟,贞贞出了点事,我得回去看看,真的很抱歉,下次我请你们唱歌、喝茶。”
我又不好问是什么事,急不急,但我从她的神色判断应该蛮急,就说:“吃完再回去不行么?”
“真的不好意思,她正在医院里。”
“哦,要不要紧啊,要不我们送你过去。”
“不用了,没有什么大碍,但我要及时赶过去啊。”
“这是自然。”
王远晴就这么走了,我沮丧得一塌糊涂,老梅也感到很惋惜,说晚上的钱白花了。
我,说:“没有白花出去的钱,这只是个小小的铺垫,好事多磨,好事多磨,她迟早都要被咱降服的。”
妈的,倒好像成了我在安慰他。
我们出了茶店,往厂区走去。
老梅说他的烟抽完了,找我要烟。
我摸摸口袋,香烟没有了,可能是丢在茶楼了。
妈的,真背。
第一次发现没有香烟人简直没有办法活下去,烦躁极了。
我们在马路超市买了香烟,夜色阑珊,但路人却不见少,他们行色匆匆,表情默然,奔赴一张张向自己虚位以待的刑床。
对,正是刑床,有多少欢乐,就有多少痛苦,你永远也不可能避开那些潜伏在暗处冷眼旁观着你的痛苦,它们就像一条条藏匿在草丛里的响尾蛇,随时攻击走在欢乐大道上像走在梦境中的你。
老梅接了个电话,说晶晶找他开房,他先过去了,说明天再操作店面的事情。
我看着她,驻足张望了良久,这后半夜的时光又不知该如何打发了。
想找王大宝喝酒,但那是不可能的,这会他一定在颠倒衣裳、耳鬓厮磨。
吴大伟此刻大概是在讲电话,通常他用一条毯子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和网友中间的一个玩电话**,手上攥着一团卫生纸,随时准备发射。
我想,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回去挺尸,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等老死,想到这,我感到生活真是乏善可陈,人生如同漫漫长夜。
三年前,我还是个沉默寡言的好家伙,终日匍匐在桌上,浸泡在知识的海洋里,几乎读完了老图书馆所有文学、哲学和历史类的书籍,那时我的脑袋和夜里的身体一样长久处于肿胀的状态,那是一种真正的充实,其他任何物事都无法替代。但现在呢?现在我就是这幅样子,你所看到的这幅样子,当然还有你看不到的,比如阴囊潮湿,过早的尿线分叉。关于自己,我真不想讲得太多。现在的我,以前的我,以及将来的我,到底有多大的区别,我说不上来。一切各有其存在的道理,不好也不坏,我并不认为现在的我更糟糕一点,将来也不会更好一点,这些都是命中注定了的,你无从改变。
推开宿舍门,冬夜里冲了个凉水澡,擦干因为吸收了体温而不再冰凉的水滴,我笔直地倒在了床上。王远晴的腰身老是在脑子里一晃一晃的,柔韧的腰肢,丰挺的屁股,还有胸前一对呼之欲出的胸,任你的想象力匮乏到灵长类动物以外的地步,也无法阻止下半身毅然决然地揭竿而起。
结果自然是这样的,我转身拿了卫生纸……
老梅给杜成林打了电话,说安排个时间看看厂,或者看一下加盟店,找找装修的风格。
杜成林说他们的皮具厂规模很大,工人很多,也正规。现在资产已经过亿了。
我说咱们这样安排好不好,你先过来到我们店面看一看,你给些建议,然后再到你说的最好最具规模的卖场看看,他说好。
杜成林过来了,看了我们的店面后,说这个位置很好,我和老梅听了很高兴。
然后到别的店参观,然后又直接开车到皮具基地,然后又看了别的加盟店面,最终拍板按照一个棕色装修风格的店面来搞。
皮具厂里派技术人员过来测量搞装修,这几天内,只能等厂家的装修图纸,同时还得通过商场的审核。
父亲给我来了电话,让我回家见一见他老朋友的女儿。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去相亲。父亲说,就只是见个面,什么话都见面了再说。
而且,是他们一起到城里来。
我无法拂逆他的意,答应过去了。
成家立业,立业成家。先成家?还是先立业?
其实,这对年轻的人来说,尤其是对眼前这个世界充满了雄心和幻想的年轻人来说这真的是个伪命题。这个问题的虚伪在就像沙翁的哪个:或者生存,或者死亡,――你不能选择,比如:你选先成家,可你中意的人也有这个愿望么?如果有,你不选是,那你就是个白痴,如果你选先立业,(如果你真的是这么想的),我除了表示疑问的钦佩外,那,我只怀疑你跟我一样,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可怜虫,哎,恋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是那个长得比我帅,有车,有房的他。。。因此大凡说,我要先成家,后立业的人来说,只能证明一个问题――我没有钱,没有后台,但我是个潜力股,总有一天,我会拥有让人妒忌的女人,让人羡慕的好车,有让全家过得幸福温暖的房子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