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jour
闻时集团的分部是什么时候开来闽州的呢?
林茉署上网查询过,并没有关于此的相关报道。
闻时这么大的集团,分公司成立总不至于没有一点水波,倒是第三总部落户香港,仪式隆重,集团董事长闻友昀发表致辞,英气不减当年,夫人闻箐衣着华丽,仪态大方向各位莅临嘉宾表示感谢。
部分港娱记者却将重点放在了这对夫妇的“手足之情”上,并在报纸上大肆报道。
设想着如果当年闻老爷子从孤儿院裏领回来的小子在这时候要是蹦出个亲生父母来,他还不会不会同意将自己的女儿和商业版图就这么交于一个“外人”。
文章末端顺便提了一句接班人的英姿勃勃,气度不凡,显然是遗传了父母的好基因,却并没有附上一张正面照,而是放了一张时长五秒模糊不清的动图。
聚光灯打在臺上,男人逆光而坐,没有直挺挺的端着架势,也没有耸肩缩背的怯场,他自然向后靠坐在椅背上,在光中的剪影肩膀宽挺,颈项修长。
同样只因他是坐着的,一个动作维持不变,没有其余不自在的小动作,倒教他们看出了他的姿态随意,自行其是。
记者这般不留余地的夸奖,在氛围照片的加持下给读者留足了想象的空间。
郝澎的名片就摆在桌子上,林茉署看了看电脑,又看了看名片上边的“闻时”两个字有些心不在焉。
今天的天气很好,晚间微风吹动窗帘,林茉署穿了一件棉质长裙,不冷也不热,小区楼下孩童玩闹声此起彼伏,大人说话散步,木桥下流水又开始哗啦哗啦。
就是这个季节蚊虫又开始多了起来,那又黑又小的虫子顺着光源攀在天花板上,绕着圆圆的灯泡是密密麻麻的一周,林茉署的一杯水没盖着杯子,摆在窗臺上,这会子刚要喝,裏头落了两只小虫子漂在上面打瞌睡。
“唉——”
她没有再去想郝澎又为什么是和沈桉一块来的,干脆起身去客厅冰箱取了一瓶可乐,揭盖喝下,冰凉刺激喉间,滑入肠胃,令她的大脑清醒不少。
林茉署打通郝澎的电话时,他的手机在办公桌上“嗡嗡”的震动一声,屏幕亮起,“先生。”
闻知则坐在案前,闻声手中的钢笔一顿,余光一扫看到屏幕上显示出郝澎对她的备註——
“林小姐。”
“接吧。”闻知则说。
郝澎按下通话键的同时,点亮了外放声筒。
“餵,您好。”
林茉署的说话声像被通电信号迭吧迭吧越过千裏再展吧展吧放了出来,音质有些失真磨损。
郝澎:“林小姐,您好。”
就像闻知则说的,会有人来让他来挪车的,林茉署在电话裏语气生疏至极,以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道:“澎总助,鉴于贵公司——闻总的车辆长期停在我单位门口,未曾挪动,为防止单位在全面清扫期间,对闻总的爱车造成不必要的损坏,请于周六前派人来挪车,谢谢您的配合。”
澎总助?
林茉署一字一句说的不急不缓,闻知则在心中覆念了一遍这个称呼,无声的笑了一下。
电话那头忽的静了片刻,也不知是不是听着了,可明明闻知则也没出一点动静。
郝澎心裏头突突一下,忙接话说着,“好的,林小姐,谢谢您的知会,我会马上安排人去的。”
意外的顺利,林茉署在电话那头又默了一秒,说:“那就这样。”
她作势就要挂断电话,郝澎出声叫住她,“林小姐,其实您叫我名字就行。”
林茉署想也不想便拒绝,“不想叫。”
他不管她叫名儿,她也不想叫他,至于为什么是“澎总助”呢?她更不想叫他郝总助。可谓是怎么叫怎么奇怪。
不过公司裏大多是管郝澎只叫总助的,毕竟分公司只有他一个是这个职位,但到了总部就会加一个字叫他“澎助”。
郝澎提出建议后,林茉署依然拒绝,一个称呼而已,叫啥不是叫,所以她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澎总助,再见——嘟嘟嘟——”
郝澎有些摸不着头脑。
闻知则却知道,他出声解释:“她觉得有些暧昧。”
“暧昧?!”郝澎诧异。
“像法语的你好。”
郝澎出声念了一遍,“bonjour?”
要这么说,那确实有点像,只是“你好”带有什么暧昧不明的意味吗?
深夜寂静,郝澎退出办公室后,闻知则一个人对着电脑看了大半宿,他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指尖忽而停顿住,偌大的办公室裏寂然无声,他莫名嘀咕了一句:“也是说得标准。”
向来繁华的商业街同样意味着繁忙,有人能闲暇度日,自然有人不遑启处。
闻知则站在窗前,看着左前方写字楼中那些被点亮的格子窗,不在少数。
他偶然想起了林小姐的那扇格子窗。
深蓝色的窗色,生銹的咿咿呀呀。在年久斑驳的白墻上,有黄绿色的爬墻虎绕着窗子曲折蜿蜒。
眺望远处,江面掩在夜色中是蛰伏的黑色,映在闻知则的眸中,看似平静。
–
学校的图书馆夏天温度开到要把书本冻成一块冰砖,林茉薯一点儿也不喜欢,可六级首考不通过,在十二月到来之前,她势必要苦读一阵。
好在她是一个人,哪裏有空座,她坐下就是。
林茉薯并不是一个害怕独来独往的人,哪怕她知道童杉和九月就在这栋楼裏,她也不会刻意去找她们。
是以,闻知则到达图书馆五层时,远远的,就看见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儿坐在了他往常坐的位置上。
也许是习惯使然,闻知则的脚步没有停下,他朝那边走过去,步伐无声。
在那张长长的十二座桌子上,除了那个女孩儿的四周没有摆着高高的书堆,其余的都是,所以闻知则并不觉得她是在抢占座位。
闻知则扯开她斜对面那张椅子坐下的时候,那个女孩儿埋头苦读,也没有分出一眼来看他,倒是旁边几个眼熟的似乎暗戳戳的在等待什么。
闻知则只当不知,他打开笔记本电脑,目光越过电脑屏幕自然向后看了一眼,他才有些想起来,噢,是她。
林茉署的听力和阅读似乎不是很好,做题的时候掐着点,笔尖飞快的填下abcd,提笔对着答案改正的时候,笔触倒是犹犹豫豫,一改一个不吱声。
连着三天,林茉署每天都来,有时候是上午十点半,有时候是下午四点,从时间上判断,都是一节大课以后,反正到了饭点就要溜,晚上从不来,楞是一眼没跟闻知则对上。
她认出闻知则的那一天,是在周六的早上。
连续被六级打击了好几天的自信心,让她在这个本该赖在床上的周末,心甘情愿的来到图书馆。
只是,她前几天坐的那个位置上,今天有了人,连同对面的位置上也摆了一本书占座儿。
林茉署没太在意,瞅着那本书的封面,顺手搬开隔壁的椅子——
《百年孤独》
啧,没读过。
“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