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间小酒吧。
贺雪玉拿着酒瓶来到李丽华面前,倒了半杯酒,也给自己倒了半杯。
李丽华看着贺雪玉,脸上一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
“让贺大状为我倒酒,怎么好意思呢?”
“千万别这么说,能为施太太倒酒,是我的荣幸。全港岛不知道多少律师想要这个机会都得不到。”
李丽华端起酒杯轻抿一口,脸上露出满意笑容。
“你懂得做人,我当然也会关照你。如果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聪明,我就不用那么烦了。”
贺雪玉笑着坐下,举杯浅尝。
“说起来严少筠真的应该感谢施太太,丹尼那种好男人,不知道多少女人做梦都想要。施太太给她这么好的机会,她居然不懂得把握,真的是没话好说。”
“不懂把握机会的,何止严少筠……”
李丽华的语气里,难掩酸意。
毕竟丹尼的家世、相貌、背景都和她心意,如果不是女儿一根筋,这种机会又怎么轮到严少筠头上?
一想到爱女连续错过两个金龟婿,让施家家族生意发展计划受挫,最终选了个城寨小子,李丽华心里就总觉得不舒服。只不过在贺雪玉面前,她不想表现出来,强装笑容又喝了一口:“你这次做的不错,照片拍的很好,中断联络那招也够聪明。他们两个嘴上不说,但是离心离德,这份功劳我会记得,该给你的好处也不会少。”
“施太太客气了,能为施太太效劳,是我的荣幸。何况我自己的私心,也想看严少筠倒霉。”
“她倒霉的日子还在后面,你有的是机会看。不过你只看她就够了,不要看不该看的人。”
“我明白的,借我几个胆子,也不敢记恨施太太的女婿。”
贺雪玉连忙陪着笑脸表明立场。不管心里怎么想,至少在表面上,要让李丽华相信,自己绝不会再和陈彦祖结仇。
她又主动制造话题活跃气氛:“如果严少筠知道,不管她怎么努力打官司,名状的人选都不会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说不定因为这件事,就和陈先生一刀两断。”
李丽华哼了一声:“我连请帖都印好了,四大名状的人选难道会变么?这种时候,居然不肯乖乖认输,还要在法庭上打来打去,这种人就算给她做名状,又能走多远?说起来还是你们父女两个聪明,知道怎么做人。你下个月去澳洲度假,过几个月再回来,我再让鲍伊他们去找你。”
贺雪玉知道,这位贵妇人的话并非商量而是命令,而且对方开出的价码也的确让人心动,连忙点头:“施太太放心,我知道怎么做。”
“说起来你也是律师,以你的专业经验判断,这次的官司谁的胜算比较大?”
贺雪玉有些犹豫,李丽华微笑安抚:“我让你说,当然是要听真话。你有什么说什么就行了。”
“以我的判断,应该是三七开,陈先生的胜算最多只有百分之三十……”
李丽华点头:“和我老公说的差不多。所以说出身真的很重要,城寨出来的,连官司都不会选,居然找这么烂的来打。只能等他过门以后慢慢教了。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了我女儿的,这辈子注定为她劳心劳力,就连老公都要我帮忙教。”
次日法庭。
严少筠首先做结案陈词。
“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本案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连环谋杀案,被告亲口承认,其先后使用铁棍、飞铊、手枪等武器,导致多人丧生。证据确凿,毫无疑点。
“虽然死者自身行为存在不检之处,但这绝不是被告执行私刑的理由。港岛之所以可以成为亚洲金融最发达的城市,就在于我们的法治精神。法律是这个社会得以维系的基本规则,任何人都不可以因为任何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所有违反法律的人,不管有怎样的背景,又或者有怎样的所谓苦衷,都不可以作为逃脱制裁的借口!违法就要受惩罚,是社会的基本原则。
“死者触犯法律,应该接受司法制裁,被告也一样!决定是否有罪,以及制裁方式的应该是法庭,而不是被告个人。虽然辩方律师努力把自己的当事人,描述为现代罗宾汉或者蝙蝠侠,但这依旧改变不了被告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的事实。
“当被告发现那些人的罪行后,应该选择报警,交给警察和法院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靠个人武力去行凶。更不该以自己的标准,给死者的罪行定性,以自我判断决定他人的生死。
“虽然被告在法庭上提及关帝,以及替天行道等概念。但是在被告接受警方调查时,从未提到过这些,因此控方有理由怀疑,这种说辞是被告为了脱罪编造的谎言。
“另外,根据医院的报告,被告的精神和心理的确存在严重问题,但是在作案时思路清晰神智清醒,很清楚自己这么做的性质以及面临的后果。甚至为了逃脱惩罚,试图用诡计伪造自己不在场证据。这足以证明,被告在作案时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需要为自己做的事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女人,作为一个曾经遭遇过侵犯,并被迫和侵犯自己的人结婚生孩子的女人,我很理解被告的感受,也同情她的遭遇,但同情绝不等于同意。她应该在遭遇侵害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不是用非法的方式,让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通过庭审,相信陪审团对于被告的思维模式已经有了充分了解。被告的行为绝不是她所说的替天行道,只是个人情绪宣泄。不管她用何种理由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其行为都是用他人的生命,来满足自己的情绪!
“被告今天可以认为女人的清白高于生命,明天就可以认为,让别人吸二手烟就等于谋杀。未来也可能因为某个人说脏话教坏小孩子就大开杀戒!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尊重生命,是人的基本良知。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人,绝不可能替天行道,只会成为这个社会的危害。
“据我所知,在被告的出生地,有一些原住民曾经有杀人猎头的习俗。这个世界上,一些落后的部落,还保留着以同类为食物的习惯。这些习俗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但是对正常的法治社会来说,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所以风俗、信仰绝不可以用来抵消杀人的罪行。
“作为本案中死者的潜在犯罪目标,我很清楚,被告的行为让我不至于再一次遭受侵害。但是不会因为这样,就认可她的作为。如果那些被害人没有被杀,此刻也该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才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或许被告这个时候已经后悔,或许被告的律师接下来就会开口求情。但我在这里想要提醒各位,这种忏悔的真实性究竟有多少?在听到他们的求情或者忏悔时,先想想自己。如果你今天放过了一个自诩替天行道的判官,明天开车超速又或者不小心乱吐痰的时候,会不会被另一个判官盯上,对方的手中拿的是铁棍还是手枪!
“最后,我重申一件事,决定被告是否有罪的标准有且只有一条,即其是否存在谋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又是否杀死了被害人!”
接下来,是陈彦祖做结案陈词。
“首先我承认控方的一个观点,尊重生命,是人的基本良知。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要保护每一条生命。不止保护他们存在,更应该保护他们健康快乐权力,保证他们的生命不会受到某些别有用心者的破坏。
“我手上有一份数据,是因迷魂党的行为,导致的女性自杀案例。前后共有十二名女性,以不同的方式自杀。其中七人死亡,三人终身致残,还有两个进入脑死亡状态一直躺在医院里。她们的家人以泪洗面,她们的爱人痛不欲生。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迷魂党的药丸,和他们所谓的比赛。
“试问,这些人的生命是不是生命?这些人的权益应不应该得到保护?”
陈彦祖的语气逐渐激昂,仿佛他才是主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