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周清命的是我,与他成亲的人是我,陪他半生的人也是我,可他的妻却不是我。
我顶着一张不属于我的假脸,亲手将周清和他的心上人合葬。
若有来生,我只愿我依然是那株独一无二的含羞草。
我叫桑瑶,是一株无论怎么触碰都不会害羞的含羞草。
小蓟草说是因为我臭不要脸才不会害羞。
每每吵架,她说我脸皮厚又愚笨,我就说她丑陋粗鄙连花都不会开。
蒲公英爷爷便时常安抚我说万物精妙,岂能皆与世俗?
嗯,我觉得蒲公英爷爷的这个说法就极好。
就算我只是荒野间一株长相普通的含羞草,我也是独一无二的那株。
自从入秋后,天气就总是突然翻脸。
一场大雨把我的叶片摧残得厉害,还没等我抖落身上的积水,就见有个男人背着竹筐走到我面前四处张望。
男人身姿挺拔,面容消瘦,但五官却很俊朗,身穿一身湛蓝色的衣袍。走到我身边时,湛蓝色的裤腿已经被污泥沾染得不成样子。
不知他来到泥泞的山涧处做什么。
我以为他是来找阿参姐姐的,但是我瞧见他走过阿参姐姐身边连看都不看一眼,我心想:原来只是个不认识好货的睁眼瞎。
男人依然低头掘土,只见他刨了好深的土,才喃喃道:
「这里的土虽然上层潮湿,下层却干燥疏松,合欢树最适宜在这种土壤里生存。等我栽种一棵合欢苗送给娇娇,她必定开心,也一定不会生我气了。」
这人可真有意思,合欢树生长在岭南,我这是岭北,哪来的合欢树?
男人在附近环视了半天也没见到合欢树的踪迹,却低头看向了我:
「这株植物的叶子和上次我在花市上看到的合欢花叶倒是很相像,不过这么矮小,倒像是含羞草。」
说着,男人用食指尖碰了碰我的叶子。
很遗憾,我没能将叶片合拢。
无论男人怎么触摸,我都丝毫未动,身上连一点痒痒的感觉都没有。
「叶片呈掌状排列在枝条上,触摸却不合拢,或许它大概率不是含羞草,说不定是合欢树的幼苗。」男人突然有些兴奋。
什么眼神啊大哥,合欢树是落木科属,我是草属,天差地别好吧!连含羞草和合欢树都分不清,还想讨女孩子欢心??
要是我是株普通的含羞草也就算了,送出去说不定还能哄女孩子一笑,可我从出生起叶子就僵硬得像木头一样,送我出去,哄人难,直接分手老死不相往来还差不多!
只见男人小心翼翼地将我挖出,仔细拂去我每个叶片上的雨水,不时碰到了我的叶枕。
「喂!臭男人,登徒子,碰哪呢?!」
我一脸羞愧地冲着男人耳朵吼叫:
「你眼瞎吗!!!老娘不是合欢树苗,老娘是含羞草!不会害羞也是!!!」
可惜,男人听不见。
他把我和根部周围的土一同用破布包起来,放入竹筐中。
就这样,我被男人带回了家。
说是家,也只不过是一间连院子都没有的破屋子罢了,屋子的横梁风化得不成样子,窗户上的封纸贴了很多层也还是漏风,唯有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柜还看得过去,想他应该是个穷困的读书人。
说他家徒四壁可是一点都不为过,真可谓是「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
男人把我放到书桌上,静静地看着我。
我被他瞧得有些不自在,他却乐在其中。
到了晚上他也不睡觉,点了一盏油灯,把我小心地捧在手里,对我说了很多话。
他说他叫周清,字玄慎。
曾是官宦子弟,只可惜遭到奸人陷害,父亲冤死狱中,母亲也于不久前病逝了。
如今家道中落,只能栖身于早已废弃的祖宅中。
他有个心上人,是古坪镇最大的当铺老板的女儿,名叫孟晚娇,如今刚过及笄之年,还未曾婚配,他常唤她娇娇。
我见过周清柜子里娇娇的画像,如果周清没有作假的话,那确实是个娇俏的可人儿。
幼时周家还未落魄,当铺老板经常与周宅来往,二人可以算是青梅竹马。
不过如今周清无权也无钱,当铺老板自然不愿再让他和娇娇接触,周清已经很久没见过娇娇了。
不过偶然听说,当铺老板的女儿娇娇在花展上为合欢花做了一首诗,就想着寻一株合欢苗来讨好娇娇。
我看着呆呆的男人,想着:如果单用一棵植物就能换取美女芳心的话,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单身汉了。
更何况我压根就不是娇娇喜欢的合欢树,我只是株连合叶子都费劲的含羞草。
周清一整晚都在对我诉说着对娇娇的思念,还不时回忆起幼年美好相伴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