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子珊如实介绍,皮耶以及所谓养女关系,又讲述了从国际刑警方面得到的勒芒事件相关信息。
陈彦祖随即从雷志雄,一路问到乔永良,把每一名被杀者的基本信息,都在法庭上做了公布。最后又问到迷魂党内部的比赛。
虽然其中很多内容,已经在报纸上刊登过。但是此刻从女警嘴里说出,确定其案情性质,还是让不少旁听者动容。陈彦祖注意到,丁明珠的神情越发愤怒,显然这些内容,已经成功引导了她的情绪。
等到案情介绍完毕,陈彦祖又问:“请问证人,在你的从警生涯中,处理过多少像迷魂党这样的罪犯?”
严少筠:“反对!这次开庭审理的是被告是否谋杀,而不是死者是否有罪,以及罪行严重程度!”
丁明珠:“反对无效!本席认为,死者的行为和被告的行动有着直接的关系,应该让陪审团有充分了解。证人需要回答问题。”
关子珊摇头:“像迷魂党这样性质恶劣,且以女性为目标的X犯罪集团,还是第一次遭遇。其实不只是我,即便是港岛警方,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猖獗的犯罪集团。”
“也就是说,警方其实没有应对这种团体的办案经验是不是?”
“是。”
“我注意到几名死者的资料,他们大多来自成功阶层,甚至包括一名警务人员。正因为他们这种身份,相比于普通人,更容易得到市民信任。他们也利用了这种身份优势,完成自己的罪行是不是?”
“是。”
“事实上在我的当事人杀死雷志雄之前,警方并没有怀疑这些人和迷魂党有关是不是?”
“是。”
“警方有没有了解过,迷魂党成员为什么如此沉迷于袭击女性?”
“通过本案唯一的幸存者,也就是皮耶的养女,警方了解到一些线索。这些迷魂党高级成员,都有在女性身上情感受挫的经历。其实这种经历很普通,大多数人都会遭遇。正常人不会放在心里,但是这些人心理扭曲,把这种正常的情感挫折,视为一种伤害,把他们的罪行,视为对女性的报复。也正因为这一点,他们才形成犯罪集团,并犯下种种罪行。”
“如果我的当事人没有攻击他们,在警方对他们展开调查之前,这些人依旧会继续犯罪,会有更多无辜女性受害是不是?”
“是。”
“自始至终,我的当事人攻击目标,都集中在迷魂党。对于其他人的攻击,要么是出于自卫,要么是有限度的攻击,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是不是?”
“是。”
“在我当事人被抓的那天晚上,我当事人是主动投降是不是?”
“是。”
“她当时已经挟持我作为人质是不是?”
“是。”
“如果她想要逃脱制裁,完全可以将我作为人质,要求警方放下武器,自己上船逃离是不是?”
关子珊陷入犹豫。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警方怎么回答都有问题。如果回答是,未免会让人觉得警方无能,面对杀手毫无作为。如果回答不是,又会让人觉得警方无视人质安全,连大律师的命都不当回事,普通民众更不用说。
陈彦祖再次提问,关子珊沉吟片刻,只能选择点头。毕竟这个时候承认无能,总比被人认为冷血要好得多。
陈彦祖:“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的行为可以视为自首是不是?”
严少筠:“反对!反对辩方误导陪审团!被告的行为,是在走投无路下的无奈之举,不可以被视为自首。”
陈彦祖:“我的当事人当时有人质在手,远远算不上走投无路。”
“现场警方在人数和火力上占据绝对优势,即便被告成功登船,也不代表她可以逃脱审判。”
“控方无权代替我的当事人做出判断!”
丁明珠再次敲下法槌:“请控辩双方注意自己的情绪,至于被告当晚是否可以算作自首,本席会参考警方意见做出裁决。”
关子珊:“被告的行为,的确可以视为自首。”
“证人刚才说,我的当事人被捕之后很轻松,就连睡眠都好了不少。也就是说她从不认为自己杀那些人是错误的是不是?”
“是。”
“警方有没有调查过,我的当事人为什么这么想?”
“我们问过。被告表示,她杀人是替天行道,是为这个世界除去害虫,并没有什么错。还说这是上天给她的任务,让她为民除害。她杀人杀的坦坦荡荡问心无愧,并不会觉得后悔。”
“我在警方提供的口供里,的确看到相关报道。我当事人自我认知中,她是在做好事。同样是根据这份口供,我还看到,警方和我的当事人谈到法律,我当事人对于港岛法律并不认可是不是?”
“是。被告认为港岛法律往往偏向坏人,对大奸大恶之徒处置过轻。在被告看来,有些人虽然没有杀人性命,但是破坏女人的贞洁。这种行为比杀人还要恶劣,理应受到极刑。”
“警方有没有问过,我的当事人为什么这么想?”
“被告出生在宝岛,小时候接受的教育,是较为传统的旧式教育,对被告来说,女性的贞洁和名誉,比生命更重要。她从小受的就是这种教育,观念根深蒂固,所以产生这种想法。”
“也就是说在我当事人的认知中,对女性的侵害和谋杀,恶劣程度相似,甚至前者比后者更严重。所以她的行为,是在阻止更严重的罪案发生是不是?”
严少筠:“反对!反对辩方误导陪审团!”
“反对有效,证人无需回答。”
陈彦祖改变问题:“我在这份口供中还看到,警方问,如果我的当事人没有被抓,她是不是还会继续杀人。我的当事人回答,会。她会去日本找到制造这种迷幻药,并且把它带来给港岛的人杀死。警方又问,杀了这些人之后,我的当事人会做什么,她回答,会自首或者自杀是不是?”
“是。”
“你们有没有问过,她为什么会这么想?而不是继续杀下去?”
“我的确问过,被告说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做多少功德是有定数的。不能推诿,同样也不可以抢功。她自始至终想杀的只有迷魂党和相关人士,没有其他人。”
“我注意到,我的当事人被控多宗谋杀中,所用的犯罪方法并不相同。一开始是用铁棍敲击人的后脑,后来才变成枪械。可是在警方提供的证物中,只有凶枪没有铁棍,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被告每次行凶后,都会把铁棍随手丢弃。有的扔进海里,有的扔进垃圾场。警方虽然进行了搜寻,但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已经找不到了。”